面向对象-上
# 类与对象
# 1.面向对象学习的三条主线:
- Java类及类的成员:属性、方法、构造器;代码块、内部类
- 面向对象的大特征:封装性、继承性、多态性、(抽象性)
- 其它关键字:this、super、static、final、abstract、interface、package、import等 “大处着眼,小处着手”
# 2.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(理解)
- 面向过程:强调的是功能行为,以函数为最小单位,考虑怎么做。
- 面向对象:强调具备了功能的对象,以类/对象为最小单位,考虑谁来做。
举例对比:人把大象装进冰箱。
# 3.完成一个项目(或功能)的思路:

# 4.面向对象中两个重要的概念:
类:对一类事物的描述,是抽象的、概念上的定义 对象:是实际存在的该类事物的每个个体,因而也称为实例(instance)
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重点是类的设计 设计类,就是设计类的成员。 二者的关系: 对象,是由类new出来的,派生出来的。
# 5.面向对象思想落地实现的规则一
- 创建类,设计类的成员
- 创建类的对象
- 通过“对象.属性”或“对象.方法”调用对象的结构
补充:几个概念的使用说明 属性 = 成员变量 = field = 域、字段 方法 = 成员方法 = 函数 = method 创建类的对象 = 类的实例化 = 实例化类
# 6.对象的创建与对象的内存解析
典型代码:
Person p1 = new Person();
Person p2 = new Person();
Person p3 = p1;//没有新创建一个对象,共用一个堆空间中的对象实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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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如果创建了一个类的多个对象,则每个对象都独立的拥有一套类的属性。(非static的)
意味着:如果我们修改一个对象的属性a,则不影响另外一个对象属性a的值。
内存解析:

# 7.匿名对象:我们创建的对象,没显式的赋给一个变量名。即为匿名对象
特点:匿名对象只能调用一次。 举例:
new Phone().sendEmail();
new Phone().playGame();
new Phone().price = 1999;
new Phone().showPrice();//0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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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用场景:
PhoneMall mall = new PhoneMall();
//匿名对象的使用
mall.show(new Phone()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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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,
class PhoneMall{
public void show(Phone phone){
phone.sendEmail();
phone.playGame();
}
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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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8.理解"万事万物皆对象"
- 在Java语言范畴中,我们都将功能、结构等封装到类中,通过类的实例化,来调用具体的功能结构
- Scanner,String等
- 文件:File
- 网络资源:URL
- 涉及到Java语言与前端Html、后端的数据库交互时,前后端的结构在Java层面交互时,都体现为类、对象。
# JVM 内存结构
编译完源程序以后,生成一个或多个字节码文件。
我们使用JVM中的类的加载器和解释器对生成的字节码文件进行解释运行。意味着,需要将字节码文件对应的类加载到内存中,涉及到内存解析。
《JVM规范》
虚拟机栈,即为平时提到的栈结构。我们将局部变量存储在栈结构中 堆,我们将new出来的结构(比如:数组、对象)加载在对空间中。补充:对象的属性(非static的)加载在堆空间中。 方法区:类的加载信息、常量池、静态域
# 类的结构之一:属性
类的设计中,两个重要结构之一:属性
# 对比:属性 vs 局部变量
相同点:
- 1.1 定义变量的格式:数据类型 变量名 = 变量值
- 1.2 先声明,后使用
- 1.3 变量都其对应的作用域
不同点:
2.1 在类中声明的位置的不同
- 属性:直接定义在类的一对{}内
- 局部变量:声明在方法内、方法形参、代码块内、构造器形参、构造器内部的变量
2.2 关于权限修饰符的不同
属性: - 可以在声明属性时,指明其权限,使用权限修饰符。 - 常用的权限修饰符:private、public、缺省、protected --->封装性 - 目前,大家声明属性时,都使用缺省就可以了。
局部变量:不可以使用权限修饰符。
2.3 默认初始化值的情况:
属性:
- 类的属性,根据其类型,都默认初始化值。
- 整型(byte、short、int、long:0)
- 浮点型(float、double:0.0)
- 字符型(char:0 (或'\u0000'))
- 布尔型(boolean:false)
- 引用数据类型(类、数组、接口:null)
局部变量:没默认初始化值。 意味着,我们在调用局部变量之前,一定要显式赋值。 特别地:形参在调用时,我们赋值即可。
2.4 在内存中加载的位置: 属性:加载到堆空间中 (非static) 局部变量:加载到栈空间
补充:回顾变量的分类:
方式一:按照数据类型:

方式二:按照在类中声明的位置:

# 类的结构之二:方法
方法:描述类应该具有的功能。
比如:Math类:sqrt()\ random() ...
Scanner类:nextXxx()...
Arrays类:sort() \ binarySearch()\ toString() \ equals()\ ...
- 举例:
public void eat(){}
public void sleep(int hour){}
public String getName(){}
public String getNation(String nation){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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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方法的声明:
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(形参列表){
方法体
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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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static、final、abstract 来修饰的方法,后面再讲。
说明:
3.1 关于权限修饰符:默认方法的权限修饰符先都使用public
Java规定的4种权限修饰符:private、public、缺省、protected -->封装性再细说3.2 返回值类型: 返回值 vs 没返回值
- 3.2.1 如果方法返回值,则必须在方法声明时,指定返回值的类型。同时,方法中,需要使用 return关键字来返回指定类型的变量或常量:“return 数据”。 如果方法没返回值,则方法声明时,使用void来表示。通常,没返回值的方法中,就不需要 使用return.但是,如果使用的话,只能“return;”表示结束此方法的意思。
- 3.2.2 我们定义方法该不该返回值? ① 题目要求 ② 凭经验:具体问题具体分析
3.3 方法名:属于标识符,遵循标识符的规则和规范,“见名知意”
3.4 形参列表: 方法可以声明0个,1个,或多个形参。
- 3.4.1 格式:数据类型1 形参1,数据类型2 形参2,...
- 3.4.2 我们定义方法时,该不该定义形参? ① 题目要求 ② 凭经验:具体问题具体分析
3.5 方法体:方法功能的体现。
方法的使用中,可以调用当前类的属性或方法
特殊的:方法A中又调用了方法A:递归方法。 方法中,不可以定义方法。
# 关键字:return
return关键字:
- 使用范围:使用在方法体中
- 作用: ① 结束方法 ② 针对于返回值类型的方法,使用"return 数据"方法返回所要的数据。
- 注意点:return关键字后面不可以声明执行语句。
# 方法的重载
方法的重载的概念 定义:在同一个类中,允许存在一个以上的同名方法,只要它们的参数个数或者参数类型不同即可。 总结:"两同一不同":同一个类、相同方法名 参数列表不同:参数个数不同,参数类型不同
构成重载的举例: 举例一:
Arrays类中重载的sort()/binarySearch();PrintStream中的println()举例二:
//如下的4个方法构成了重载
public void getSum(int i,int j){
System.out.println("1");
}
public void getSum(double d1,double d2){
System.out.println("2");
}
public void getSum(String s ,int i){
System.out.println("3");
}
public void getSum(int i,String s){
System.out.println("4");
}
不构成重载的举例:
//如下的3个方法不能与上述4个方法构成重载
// public int getSum(int i,int j){
// return 0;
// }
// public void getSum(int m,int n){
//
// }
// private void getSum(int i,int j){
//
//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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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方法的重载? 严格按照定义判断:两同一不同。 跟方法的权限修饰符、返回值类型、形参变量名、方法体都没关系!
- 如何确定类中某一个方法的调用: 方法名 ---> 参数列表 面试题:方法的重载与重写的区别?
throws\ throw String\ StringBuffer\ StringBuilder Collection\ Collections final\ finally\ finalize
...
抽象类、接口
sleep()/ wait()
# 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
使用说明: 1.jdk 5.0新增的内容
具体使用:
- 2.1 可变个数形参的格式:数据类型 ... 变量名
- 2.2 当调用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时,传入的参数个数可以是:0个,1个,2个,。。。
- 2.3 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与本类中方法名相同,形参不同的方法之间构成重载
- 2.4 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与本类中方法名相同,形参类型也相同的数组之间不构成重载。换句话说,二者不能共存。
- 2.5 可变个数形参在方法的形参中,必须声明在末尾
- 2.6 可变个数形参在方法的形参中,最多只能声明一个可变形参。
举例说明:
public void show(int i){
}
public void show(String s){
System.out.println("show(String)");
}
public void show(String ... strs){
System.out.println("show(String ... strs)");
for(int i = 0;i < strs.length;i++){
System.out.println(strs[i]);
}
}
//不能与上一个方法同时存在
// public void show(String[] strs){
//
//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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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用时:
test.show("hello");
test.show("hello","world");
test.show();
test.show(new String[]{"AA","BB","CC"}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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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Java的值传递机制
- 针对于方法内变量的赋值举例:
System.out.println("***********基本数据类型:****************");
int m = 10;
int n = m;
System.out.println("m = " + m + ", n = " + n);
n = 20;
System.out.println("m = " + m + ", n = " + n);
System.out.println("***********引用数据类型:****************");
Order o1 = new Order();
o1.orderId = 1001;
Order o2 = o1;//赋值以后,o1和o2的地址值相同,都指向了堆空间中同一个对象实体。
System.out.println("o1.orderId = " + o1.orderId + ",o2.orderId = " +o2.orderId);
o2.orderId = 1002;
System.out.println("o1.orderId = " + o1.orderId + ",o2.orderId = " +o2.orderId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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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则:
- 如果变量是基本数据类型,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值。
- 如果变量是引用数据类型,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的地址值。
- 针对于方法的参数概念
- 形参:方法定义时,声明的小括号内的参数
- 实参:方法调用时,实际传递给形参的数据
- java中参数传递机制:值传递 规则:
- 如果参数是基本数据类型,此时实参赋给形参的是实参真实存储的数据值。
- 如果参数是引用数据类型,此时实参赋给形参的是实参存储数据的地址值。
推广: 如果变量是基本数据类型,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值。 如果变量是引用数据类型,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的地址值。
- 典型例题与内存解析:
【例题1】

【例题2】

# 递归方法
- 定义: 递归方法:一个方法体内调用它自身。
- 如何理解递归方法? 方法递归包含了一种隐式的循环,它会重复执行某段代码,但这种重复执行无须循环控制。 递归一定要向已知方向递归,否则这种递归就变成了无穷递归,类似于死循环。
- 举例:
// 例1:计算1-n之间所自然数的和
public int getSum(int n) {// 3
if (n == 1) {
return 1;
} else {
return n + getSum(n - 1);
}
}
// 例2:计算1-n之间所自然数的乘积:n!
public int getSum1(int n) {
if (n == 1) {
return 1;
} else {
return n * getSum1(n - 1);
}
}
//例3:已知一个数列:f(0) = 1,f(1) = 4,f(n+2)=2*f(n+1) + f(n),
//其中n是大于0的整数,求f(10)的值。
public int f(int n){
if(n == 0){
return 1;
}else if(n == 1){
return 4;
}else{
// return f(n + 2) - 2 * f(n + 1);
return 2*f(n - 1) + f(n - 2);
}
}
//例4:斐波那契数列
//例5:汉诺塔问题
//例6:快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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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面向对象的特征一:封装性
面向对象的特征一:封装与隐藏
- 为什么要引入封装性? 我们程序设计追求“高内聚,低耦合”。
- 高内聚 :类的内部数据操作细节自己完成,不允许外部干涉;
- 低耦合 :仅对外暴露少量的方法用于使用。
隐藏对象内部的复杂性,只对外公开简单的接口。便于外界调用,从而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、可维护性。通俗的说,把该隐藏的隐藏起来,该暴露的暴露出来。这就是封装性的设计思想。
问题引入: 当我们创建一个类的对象以后,我们可以通过"对象.属性"的方式,对对象的属性进行赋值。这里,赋值操作要受到属性的数据类型和存储范围的制约。除此之外,没其他制约条件。但是,在实际问题中,我们往往需要给属性赋值加入额外的限制条件。这个条件就不能在属性声明时体现,我们只能通过方法进行限制条件的添加。(比如:setLegs()同时,我们需要避免用户再使用"对象.属性"的方式对属性进行赋值。则需要将属性声明为私有的(private). -->此时,针对于属性就体现了封装性。
封装性思想具体的代码体现: 体现一:将类的属性xxx私化(private),同时,提供公共的(public)方法来获取(getXxx)和设置(setXxx)此属性的值
private double radius;
public void setRadius(double radius){
this.radius = radius;
}
public double getRadius(){
return radius;
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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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现二:不对外暴露的私有的方法 体现三:单例模式(将构造器私有化) 体现四:如果不希望类在包外被调用,可以将类设置为缺省的。
- Java规定的四种权限修饰符
4.1 权限从小到大顺序为:private < 缺省 < protected < public
4.2 具体的修饰范围:
4.3 权限修饰符可用来修饰的结构说明:
- 4种权限都可以用来修饰类的内部结构:属性、方法、构造器、内部类 修饰类的话,只能使用:缺省、public
# 类的结构之三:构造器
构造器(或构造方法):
Constructor构造器的作用:- 1.创建对象
- 2.初始化对象的信息
使用说明: 1.如果没显式的定义类的构造器的话,则系统默认提供一个空参的构造器 2.定义构造器的格式:权限修饰符 类名(形参列表){} 3.一个类中定义的多个构造器,彼此构成重载 4.一旦我们显式的定义了类的构造器之后,系统就不再提供默认的空参构造器 5.一个类中,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器。
举例:
//构造器
public Person(){
System.out.println("Person().....");
}
public Person(String n){
name = n;
}
public Person(String n,int a){
name = n;
age = a;
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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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属性赋值顺序
总结:属性赋值的先后顺序
① 默认初始化 ② 显式初始化 ③ 构造器中初始化 ④ 通过"对象.方法" 或 "对象.属性"的方式,赋值 以上操作的先后顺序:① - ② - ③ - ④
# JavaBean的概念
- 所谓JavaBean,是指符合如下标准的Java类:
- 类是公共的
- 一个无参的公共的构造器
- 属性,且对应的get、set方法
# 关键字:this
可以调用的结构:属性、方法;构造器
this调用属性、方法: this理解为:当前对象 或 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
2.1 在类的方法中,我们可以使用"this.属性"或"this.方法"的方式,调用当前对象属性或方法。但是,通常情况下,我们都择省略"this."。特殊情况下,如果方法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,我们必须显式的使用"this.变量"的方式,表明此变量是属性,而非形参。
2.2 在类的构造器中,我们可以使用"this.属性"或"this.方法"的方式,调用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属性或方法。但是,通常情况下,我们都择省略"this."。特殊情况下,如果构造器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,我们必须显式的使用"this.变量"的方式,表明此变量是属性,而非形参。
this调用构造器: ① 我们在类的构造器中,可以显式的使用"this(形参列表)"方式,调用本类中指定的其他构造器 ② 构造器中不能通过"this(形参列表)"方式调用自己 ③ 如果一个类中有n个构造器,则最多有 n - 1构造器中使用了"this(形参列表)" ④ 规定:"this(形参列表)"必须声明在当前构造器的首行 ⑤ 构造器内部,最多只能声明一个"this(形参列表)",用来调用其他的构造器
# 关键字:package/import
# 1. package的使用
# 1.1 使用说明:
- 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中类的管理,提供包的概念
- 使用package声明类或接口所属的包,声明在源文件的首行
- 包,属于标识符,遵循标识符的命名规则、规范(xxxyyyzzz)、“见名知意”
- 每"."一次,就代表一层文件目录。
# 1.2 举例:
举例一:
某航运软件系统包括:一组域对象、GUI和reports子系统
举例二:MVC设计模式

# 1.3 JDK中的主要包介绍:

# 2. import的使用:
import:导入
- 在源文件中显式的使用import结构导入指定包下的类、接口
- 声明在包的声明和类的声明之间
- 如果需要导入多个结构,则并列写出即可
- 可以使用"xxx.*"的方式,表示可以导入xxx包下的所结构
- 如果使用的类或接口是java.lang包下定义的,则可以省略import结构
- 如果使用的类或接口是本包下定义的,则可以省略import结构
- 如果在源文件中,使用了不同包下的同名的类,则必须至少一个类需要以全类名的方式显示。
- 使用"xxx.*"方式表明可以调用xxx包下的所结构。但是如果使用的是xxx子包下的结构,则仍需要显式导入
- import static:导入指定类或接口中的静态结构:属性或方法。